Q1:參加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有資格限制嗎?
依規定
1.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18歲成年者,無學歷限制,均得報名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訓練;
2.除中國大陸人士外,港澳人士及外國人亦可報名參加(請持護照報名)。
Q2:不動產營業員上課與考試內容?
上課時數共30小時 訓練課程:1.土地法 2.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其施行細則 3.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4.各式不動產契約書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5.契約條例 6.土地稅法 7.公平交易法 8.民法 9.房屋稅條例 10.消費者保護法
Q3:何謂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初訓?如要取得該證是否要經過考試?
「初訓」又稱為「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取得訓練」,是針對有意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行業,但不具有【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書】者所辦設的資格取得訓練課程。 依法規定:參加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、團體所舉辦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30小時且測驗合格者,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,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。 依內政部修正「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」,其修正內容主要為提升經紀營業員專業素質,增加資格取得測驗機制,以落實專業訓練制度之建立及管理。故於102年8月起,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取得課程(即「營業員初訓」)之參訓人員均需上課30小時,且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始能獲得證照。
Q4:何謂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複訓(換證)?
【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書】有效期限為4年,期滿前,需參加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、團體所舉辦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20小時,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重新辦理登錄,才得延續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。 此20小時訓練課程即為坊間俗稱的營業員複訓或換證課程。
Q5: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過期該如何?
依規定: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因故被註銷或其有效期限屆滿(過期1日)後即已不具營業員資格,如欲重新申辦登錄,自應檢附完成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之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證明書等相關申請文件,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辦理。
換句話說,就是要重新上營業員「初訓」的課程。
Q6:通過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即可從事房屋仲介銷售嗎?
依法規定除了通過測驗外,仍需至「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登錄」並「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」者,使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。所以請記得通過測驗後,攜帶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及格證明書至全聯會辦理營業員登錄。 北區辦理不動產營業員登錄機構有: 1.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: 02-2358-2535 地址: 100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0號7樓 2.中華民國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:02-2726-8871 地址:台北巿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08號26樓
Q7:上完課無法在預訂日期考試,可以補考嗎?
A:上滿30小時就有考試資格,不用重覆上課,但補考須向辦訓單位證記,洽詢協助補考事宜。
Q8:上課期間可以請假嗎?
A:上課須上滿30小時才有考試資格,故不能請假。
Q9:若營業員證書遺失或要更名,怎麼辦?
請打電話至「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」電話02-23582535協助您處理。
Q10:如何查詢營業員證照?
想要知道房屋從業人員是否有合法證照,可以參考以下網站: 1. 內政部-不動產經紀業查詢系統 2. 市政府地政局-合法不動產服務業者查詢 若有任何疑問,也都可以上內政部地政司的網站查詢相關知識以及尋求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