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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經紀人

  1. 常見問題
  • *不動產營業員資格取得班(30小時)
    *不動產營業員換證班(20小時)
    *不動產經紀人換證班(30小時)
    *不動產經紀人考照班
    *民法/土地法/土地稅法實務班
    *不動產買賣常見糾紛暨法律實務班
    *不動產法拍實務班
    *農地農舍法規實務班
    *土地開發實務班
    *自地自建入門班/自地自建實務班
    *室內設計入門班/室內設計實務班
    考取證照:
    *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證照
    *不動產經紀人考照
    *地政士(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)考照班

可以,但不得重複請領。(以一次為限)
申請應檢附文件:
1.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證明申請書(請上全聯會官網下載)
2.身分證明文件(外國人為護照)影本 1 份
3.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
4.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費合計新臺幣 300 元,通訊申請者檢具郵政匯票(匯票請購單「受款人姓名」請填載受理機構、團體全銜)。

想要知道房屋從業人員是否有合法證照,可以參考以下網站:
1. 
內政部-不動產經紀業查詢系統
2. 
市政府地政局-合法不動產服務業者查詢

若有任何疑問,也都可以上內政部地政司的網站查詢相關知識以及尋求幫助。

由國家考試舉辦的不動產證照有「地政士」、「不動產經紀人」及「不動產估價師」,前二者為普考,後者為高考,另外有由政府認可之機構、團體所舉辦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。

依法規規定,不動產買賣仲介服務費「不得高於成交總價的6%」,房仲市場一般會根據成交價向賣方收3-4%、買方1-2%的服務費用,可向買賣雙方協調,實際仍依不同的仲介業者而定。

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及格標準依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第9條規定,本考試及格方式,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。

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採網路報名,並郵寄報名表件,

網路報名程序請參閱「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」。

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報名費用新臺幣1,600元。

專技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,每年舉行一次,約每年8月報名、11月考試。

仲介的執照分二種,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營業員。

差異

不動產經紀人

不動產營業員

領照

通過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,須有一年以上經營業員經驗才能領照。

參加經內政部認可之機構、團體所舉辦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並完成30小時訓練、課程合格者。

換照

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4年,有效期限屆滿前6個月內,經紀人應檢附其於4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、團體完成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,向原核發證書之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辦理辦理換證或以原證書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方式。

不動產營業員證照之證明有效期限為4年,期滿時,經紀營業員應檢附完成訓練20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,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重新辦理登錄。

權利

具備獨立開店資格, 一家仲介店一定會要一張經紀人的執照才可以開店,及具有相關文件的簽章權。

具備一般不動產買賣資格,但不能開店,也不且備簽章權。

不動產經紀人的根據法律規定,下列6項工作只有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後,才具有法律效益。

  1. 不動產出租、出售委託契約書。(經營代銷業務不適用)
  2. 不動產承租、承購要約書。(經營代銷業務不適用)
  3. 定金收據。
  4. 不動產廣告稿。
  5. 不動產說明書。
  6. 不動產租賃、買賣契約書。
  • A: 不動產經紀人相當於是房屋買賣的中間協商者,工作內容是負責開發有意買賣、租賃房屋的顧客群或代理建設公司銷售建物,促成雙方交易達成,從中賺取佣金。依內政部規定,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,辦理房屋買賣或租賃時,費用最多可收取至6%或1.5個月的租金。就以一件2,000萬元成交價的房屋買賣案為例,最高就可收取120萬元仲介費。
  • 不動產經紀人地位具有法律保障,因為所有的房屋仲介與代銷公司都必須要有經考試核可的「不動產經紀人」,才能合法營業,不動產經紀業業務範圍之相關文件,只有不動產經紀人才有簽章的權力,否則將被處以6~30萬元罰鍰。

歷年證照錄取率約10~20%

共同科目

專業科目

國文(作文與測驗)

民法概要
不動產估價概要
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
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

✎專業科目考試題型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。

1. 「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」之命題大綱包括土地法、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、土地徵收條例、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、契稅條例、房屋稅條例。

2. 「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」之命題大綱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、公平交易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。​

及格成績為 60 分,考試應試科目總成績的計算方式,以普通科目成績➕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。普通科目成績以國文成績✖️10%計算之,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➗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。

 

  •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,領有畢業證(明)書或學位證書者。
  • 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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